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聘用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公示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聘用晏嘉仪等8人为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根据《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拟聘用晏嘉仪8名同志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用人选有异议或其他问题,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直接来访向我院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即按程序予以聘用

公示时间2021122日至2021128

联系电话0751-8550356

公示人员简要情况如下:

姓名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晏嘉仪

1995.06

国家开放大学

法学

大学本科

法学学士

 

吴影菲

1999.01

广东财经大学

法学

大学本科

法学学士

 

朱家欣

1994.08

国家开放大学

法学

大学本科

 

梁恬韵

1996.12

广东培正学院

法学

大学本科

法学学士

 

刘思慧

1997.11

广东培正学院

法学

大学本科

法学学士

 

许玲

1994.09

武汉学院

法学

大学本科

法学学士

 

肖曼菲

1996.08

中山大学

法律(自考)

大学本科

 

赖苑珍

1996.12

广东培正学院

法学

大学本科

法学学士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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