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编外人员招聘流程,优化人才考核机制,提升人员招录质量,更好满足临床业务用工需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拟发布医师、技师、药师岗位编外人员招聘补充公告,对2026年7月5日发布的《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相关事项予以细化完善。
招聘岗位
医师、技师、药师岗位,招聘岗位10个,招聘12人。
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考要求、时间、方式按2026年7月5日发布的《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执行。
2、注意事项: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初审通过者,安排后续相应考核。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聘用等全过程。若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我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理论考试+面试+岗位实践”方式进行。
(一)理论考试。
主要考核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能力测试。
(二)面试和岗位实践考核。
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名单,考生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2、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岗位实践考核人员名单;考生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岗位实践考核人员名单。
3、岗位实践考核。
(1)岗位实践考核之前进行资格复审,若入围岗位实践考核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资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重点考核岗位胜任情况。
(3)依据岗位实践考核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岗位实践考核成绩合格人数少于我院招聘人数,我院可缺额招聘,即招收人数少于公布计划数。
(4)若同一岗位考生岗位实践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
(三 )体检与聘用。
1、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
2、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3、若出现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核不通过、体检不合格等情形造成岗位空缺,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递补,在岗位实践考核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实践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人选。
是否启动递补、递补范围、递补时限由医院统筹研究确定,相关安排以医院通知为准。
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
(二)专业技术人员从签订合同起2年内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