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第四幼教集团
梅林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幼儿园创办于1995年,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河社区,是一所省一级区属公办幼儿园。因本学期工作需要,我园拟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短期教师1名(聘用期限一学期)、厨工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条件短期教师(1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或教育类相关专业。
2.喜欢幼儿,有积极适宜的儿童观,能独立组织幼儿的一日生活,做好幼儿课程设计与实践。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市级及以上幼儿园从业经验,拥有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特长者优先录用。
4.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厨工(1名)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高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具备吃苦耐劳的品质,可适应厨房站立操作、食材处理、餐后清洁等体力工作;沟通能力良好,能与同事顺畅对接日常工作;
4.拥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责任心与协作意识,能积极配合团队完成各项工作;
5.有幼儿园厨房工作经验或餐饮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2招聘程序(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若届时岗位未招满,将延续招聘至招满。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按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
szmlxxfsyey@163.com,邮件主题须与压缩包名称一致。
(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清单等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2);
(7)承诺书(附件3)。
3.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社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由我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差额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最终以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前的现场审核为准。
(三)面试
1.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2.面试成绩80分以上人员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我园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园公示3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03有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实行聘任制,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04附件下载
附件1 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附件2 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附件3 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