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鸣乐东街幼儿园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鸣乐东街幼儿园是一所区一级公办幼儿园,位于西乡街道鸣乐东街50号。
我园开设8个班,园所环境温馨舒适、日光充足、干净整洁、布局合理,功能室设备设施齐全,能满足幼儿的生活、成长、发展需要。
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岗位,1名,入职时间为2026年9月1日,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1986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2.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本科学历或有幼儿园教师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3.持有保育员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协助教师做好班级保教工作,踏实肯干,做事认真、仔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程序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7日。
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鸣乐东街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下载填写报名表,打印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保育员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附件3);
(7)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投递报名方式。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按照顺序扫描合并放在一个PDF
文档,发送至:2329307957@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保育员+手机号)。
审核面试
资格初审
1.组织招聘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告知。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宝安区西乡鸣乐东街幼儿园公众号或门口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7)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3.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9691046、18927458522 钟老师
4.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鸣乐东街幼儿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