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实习生3名
岗位要求
年龄:25周岁及以下;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持有健康证;
持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具备以下条件优先:
①学前教育专业
②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专业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备注: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6年秋季开学前,具体到岗时间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
招聘要求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失信惩戒对象;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tcyey@lg.gov.cn;
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报名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电话咨询0755-28960125胡老师(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招聘流程
一、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报名表(附件1);
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教师资格证;
健康证(暂无健康证者,承诺于正式入职前取得健康证);
无犯罪记录证明;
近期生活彩照1张;
荣誉证书等材料。注:
请按以上列举的材料顺序整理应聘材料,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
以上所有资料在参加面试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附件下载

扫码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附件5.2026年广东省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
二、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三、材料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面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体检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有关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幼儿园实习生实习锻炼协议书,岗位人员性质为实习生。
薪酬待遇:参照关于开展优秀在校生到公办幼儿园实习锻炼工作的通知执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录取。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择放弃体检的;
(3)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4)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