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老师要求:
1.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年龄40周岁以下,熟悉电脑文书操作。
3.从事公办幼儿园班主任工作3年或以上经验者优先。
4.有爱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有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党员优先。
副班老师要求: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3.持有教师资格证,有幼儿园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优先。
4.有亲和力,善于沟通,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或相关工作经验。
保育老师要求:
1.热爱幼儿教育行业,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对待孩子有爱心,无不良从业及犯罪记录。
2.持有保育员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中或以上学历。
3.热爱幼教事业,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师德高尚,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有2年以上幼儿保育经验或持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