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公用集团)及下属企业佛山市三水粤三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三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三水公用集团成立于1999年1月,主营城市服务、文旅体产业、教育培训、康养服务四大板块。深耕智慧城市运营、优化公共出行服务,打造环两江文旅精品区,运营佛山“西甲”特色赛事,大力发展赛演经济、产教融合、三级医养服务,聚力建设文旅体融合标杆,致力成为区域一流综合服务运营商。
粤三公司聚焦破解城市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运营智慧停车场、布局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统筹共享单车服务,搭建绿色低碳慢行交通闭环;同时依托自有城市广告资源,提供广告设计、代理、发布服务,打造城市对外信息展示窗口。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水公用集团招采法务部经理1名,粤三公司副总经理1名,具体要求详见《佛山市三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名人员除具备岗位专业、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具体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公司忠诚,廉洁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信用。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胜任力,过往经历和业绩突出,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
(四)具有较强的战略思维和创新意识,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高效的组织和执行能力,以及团队建设能力。
(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致力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的;
5.逃避服兵役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提供资料虚假或使用伪造证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
9.具有不得担任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中,第9项仅适用于本次招聘的领导层级岗位,其他岗位不适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共7天)。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8123546061、18934333735。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1)《佛山市三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附1寸电子彩照;
(2)考生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的学信网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可正常在线核验;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任职文件、聘任书、工作证明、离职证明、购买社保证明等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需按照序号顺序,彩色扫描成一份格式为PDF的文件,文件名称为“招聘企业简称+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发到电子邮箱:gdgjtalent@126.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最后一天的17:30。逾期或报名资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1.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收到报名资料后,对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学习经历、专业、工作经验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并经综合评估后,按人岗匹配度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名单,并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继续开展招聘程序。
(三)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在三水公用集团门户网站公示1天。
(四)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由三水公用集团决定是否依序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并按规定对考察对象开展组织考察。不具备考察条件的,进行背景调查,审核考生的基本信息,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或者政治倾向、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可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三水公用集团决定。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三水公用集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和聘任管理
公示结束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录用的,向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招聘成功后实行契约化管理,与招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和经营管理绩效考核责任书等,聘任期与劳动合同日期一致,并设试用期半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三水公用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进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757-87771005。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能提供任职单位所需入职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三水公用集团研究决定。
(六)本次招聘后续事项详见三水公用集团门户网站“人力资源”栏目,网站具体链接:https://www.ssgtgs.com/。
(七)三水公用集团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