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航星幼儿园招聘公办幼儿园短期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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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航星幼儿园地处于航城街道黄田社区,是一所市一级公办幼儿园。开办于2014年9月,于2020年8月转公,幼儿园建筑面积4753.19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301.4平方米,办学规模21个班。园所环境整洁、尚美、雅致。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2
岗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无不良征信记录及无犯罪记录;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短期教师(1名)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5日之后出生);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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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9日17:00止。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模版见附件1,下载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相关岗位资格证及查验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无犯罪证明;
(7)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有意者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学历-联系方式”,投递至招聘邮箱464888936@qq.com。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80分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所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入围体检人员。
4.面试地点: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林屋路23号、25号和27号航城航星幼儿园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7)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一个学期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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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1.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致电邓老师0755-28233273。
2.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航星幼儿园负责解释。
报名表及模板: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