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益性岗位拟续聘人员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拟续聘张水银、黄雪银、成少梅3名乡村保洁员,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映。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中“公益性岗位在岗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每次合同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可以续签。初次安置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岗及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的规定,我镇及用人单位对在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拟续聘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1.用人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枫坑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员;拟续聘人员姓名:张水银;身份证号码:4418**********4725。

  2.用人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枫坑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员;拟续聘人员姓名:黄雪银;身份证号码:4418**********5628。

  3.用人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湴塘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员;拟续聘人员姓名:成少梅;身份证号码:4418**********8723。

  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电话:0763-5866567

  邮箱:sankengrensh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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