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发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江门市江发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发粮油商贸”)是市三大市管国企平台之一——江门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下三级企业,归属江门市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为贯彻落实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江发粮油商贸公司于2023年3月进行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优化核心业务结构,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江门市江发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为米厂经营(仓储和生产),品牌运营,大宗商贸,生鲜派送…

江门市江发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发粮油商贸”)是市三大市管国企平台之一——江门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下三级企业,归属江门市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为贯彻落实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江发粮油商贸公司于2023年3月进行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优化核心业务结构,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江门市江发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为米厂经营(仓储和生产),品牌运营,大宗商贸,生鲜派送,物业管理等五大板块,是江门市最具实力的粮油商贸企业之一。旗下拥有“侨福”牌大米,公司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国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广东粮食行业龙头企业”。

一、招聘岗位职责要求及薪酬

配送员跟单员(2名)

岗位主要职责:

1.熟悉各类食材基本特性及储存、防护要求,配送前认真核对订单信息,精准核查食材种类、数量、规格,杜绝错送、漏送、破损配送,保障货品与订单完全相符;

2.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配送全程主动、礼貌对接客户,确认收货地址、收货时间等信息,配合客户完成食材验收,耐心解答客户基础咨询,提供优质配送服务;

3.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完成食材分拣、装卸、搬运、配送等各项操作,全程做好安全防护,保障人身及货品安全,杜绝安全事故;

4.恪守职业底线,遵守公司廉洁自律相关规定,配送工作中严禁收受客户礼品、馈赠、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自觉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声誉;

5.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中职及以上学历;持有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物流类专业;中共党员;具有优秀的沟通、协调、组织和开拓能力,踏实稳重,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者;有食材配送跟单工作经验者;应届毕业生;有国有企业工作经验;熟悉用友财务软件者;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良好履职记录。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福利待遇:

6-10万,五险二金(含单位和个人的五险二金)

二、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

报名方式:有意向应聘者请登录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系统http://jmrc.ikaowu.com/,按照系统操作提示及要求进行填报资料,合则通知相关事项。

应聘材料:

1.应聘人员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3.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近期小2寸蓝色背景证件照。

三、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包括: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确定拟招录人选—公示—入职

资格审查:

由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符合岗位需要和任职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安排参加考试环节,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环节:

本次招聘岗位须对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等;面试侧重于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实操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背景调查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背景调查和体检环节人员。若入围人员放弃背景调查或体检资格、背景调查或体检不合格,或者出现其他不符合录用规定等情形的,将按程序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或最新规定执行。

公示事项:

综合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相关事项将按照程序通过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网站等公开渠道公示,其中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0-3830301 吴先生(岗位咨询);

0750-3410132 谢先生(报名系统咨询)

监督电话:0750-3272825、3272812

——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不得纳入选聘范围包括: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3.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原则,凡与用工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

4.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第3点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也应当回避。

5.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或结果持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或投诉。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