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汕尾市城区教育集团成员学校校长公开遴选公告

汕尾市城区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遴选东涌镇、捷胜镇中心小学校长各1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学经历及相关管理经验,报名时间为9月15日至22日,经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组织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共建共管教育集团合作协议精神,东涌镇中心小学、捷胜镇中心小学已纳入集团一体化办学管理。为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选优配强集团成员校领导班子,夯实乡镇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现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遴选上述两所学校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1.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中心小学校长1名;

2.汕尾市城区捷胜镇中心小学校长1名。

二、遴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公办学校干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中共党员优先。

2.年龄条件。原则上要求男性48周岁及以下、女性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当天),身心健康,能胜任全日制学校全面管理工作。

3.学历资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

4.管理经历。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优先考虑办学实绩突出、曾获区级及以上表彰、教育改革成效明显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公办中小学校长;

(2)任公办中小学副校长2年及以上(现任副校长或党组织副书记);

(3)任学校中层正职3年及以上管理经历。

5.综合素质。教育理念先进,改革意识强,具备统筹学校管理、教学教研、队伍建设、家校治理能力,沟通协调、履职担当能力强。

6.其他条件。能适应乡镇学校常态化工作通勤及管理需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正在受党纪政务处分、立案审查调查期间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人员;

3.存在师德失范记录、不适宜担任学校正职管理岗位人员;

4.其他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9月15日—9月22日)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附件:公开遴选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统一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9月23日—9月29日)

区教育局牵头开展资格审核,结合集团办学岗位适配要求确定入围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并进行内部公示。

(三)综合考评(10月8日—10月10日)

由区教育局联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汕尾市城区教育集团组建专家评议组,集团总校长全程参与考评把关。通过材料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考评。采取量化计分,总分100分,构成如下:

1.办学业绩考核(占比60%):根据候选人任职期间所在学校的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发展等实绩指标进行量化评分。

2.面试(占比30%):通过现场答辩形式,重点考察候选人的办学理念、治校思路、管理能力、教改创新意识及岗位匹配度,由专家评议组现场评分。

3.履历评价(占比10%):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成果、资质条件及所获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打分。(四)组织考察

按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由区教育局联合教育集团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开展德、能、勤、绩、廉专项考察,同步征求纪检、综治、师德等意见。

(五)集体研究

区教育局党组在充分听取教育集团及总校长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任职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免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两所学校为广师大教育集团重点打造的乡镇标杆学校,是我区集团化办学提质扩容的核心载体。城区各公办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鼓励优秀管理干部主动报名参选。

(二)坚持公平公正。本次遴选全程公开规范,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打招呼、拉票串报,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严肃追责。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学校要严格审核本校报名人员资质、师德表现、工作经历,如实出具推荐意见,确保遴选工作严谨有序、风清气正。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汕尾市城区教育局、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汕尾市城区教育集团共同解释。

2.报名材料、填报要求详见附件。

3.咨询电话:区教育局人事股0660-3813188。

附件:公开遴选报名表

汕尾市城区教育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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