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岗位包括妇科、针灸推拿科、治未病科、检验科、护理及行政人员,要求具备相应学历、资格及工作经验。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29日工作日,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明等材料至医院长寿院区人事科现场报名。招聘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旨在吸纳优秀人才,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现有2个院区(长寿院区、广雅院区),3个国医馆(西关国医馆、非遗国医馆、针灸国医馆),是一所科室齐全,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中医医院。妇科是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广州市中医名科。与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结成紧密联系型医联体,结成多个学科的医学专业联盟。医院把“以病人为中心,以中医药为根本”作为办院宗旨,以“博爱、敬业、团结、进取”为院训,提供中西医健康体检、体质辨识及养生保健宣传等服务,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的广泛开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同时,坚持中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诊治技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品质、更加满意的卫生和健康服务。

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强化专科建设,提升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我院广纳英才,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竭诚欢迎优秀人才前来应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人,招聘岗位及范围如下:

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批)

2026年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无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行为规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批)》。其中:

1.相关岗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90年3月31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在38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3月31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在40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3月31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在45周岁以下的,为1980年3月31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

2.
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承诺2026年12月31日前需取得招聘条件中所列的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3.具体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编外人员招用: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

(共5个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方式:由考生携带所需纸质材料到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长寿院区(荔湾区长寿西路5号)9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3.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人员提供户口本个人页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4)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学历、学位认证报告1份;

(5)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的往届生请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1份;

(7)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等比例复印,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二)组织考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关注:微信公众服务号“荔湾中医”或订阅号“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

2.考试形式: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医院自行组织,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笔试、面试环节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内容: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合格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5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环节。

②面试采取专业理论知识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合格者计算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及考察

1.为确保拟聘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与工作岗位相适应,本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在本院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考生提交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相关材料,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3.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医院可视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考察通过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和综合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gzslwzy.com/)、微信公众服务号“荔湾中医”或订阅号(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合同签订

录用人员依法依规由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留意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原则上为公示结束一个月)内到岗工作,逾期将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由医院相关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试用期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具体职称聘任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五)招聘结束后,下次招聘前,若医院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时,医院可视情况在本次招聘的合格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五、监督及投诉电话

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有任何意见及投诉,可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0-86472946。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5号(地铁1号线长寿路站A出口)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9楼人事科

咨询电话:020-86473375 陈老师

办公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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