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梅州市梅江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现招募4名就业见习人员,面向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岗位为业务工作助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法律等优先),报名截止2026年9月13日,见习期3-12个月,月补贴2040元并购买意外险。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青梅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岗位锻炼、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4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汉语言文学、法律、计算机、交通工程等专业优先考虑;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招募见习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见习岗位

  见习岗位:业务工作助理4名;

  (二)工作职责

  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业务工作;

  2.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服从分配、管理,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制度规定;

  3.严格遵守见习单位上下班时间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旷工,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

  4.见习人员不得将用人单位的内部资料、信息向外泄露,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1.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

  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身份证、未缴纳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报名材料发送至梅江区交通运输局人事股邮箱(jt2351381@163.com),邮件主题请写为“应聘见习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2.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初筛后组织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见习期及待遇

  1.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月204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

  2.见习基地按政策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梅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1〕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153号)的规定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梅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梅州市梅江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026年9月7日

  附件:梅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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