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20号)精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实现就业,结合工作实际,北乡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脱贫户家庭劳动力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窗口工作。
2.学历条件:初中及以上学历(含中技)。
3.年龄在16周岁以上,时间计算至2026年9月31日。
三、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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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工作地点 |
工作内容 |
招用 条件 |
薪酬待遇(不含个人应缴社保)元/月 |
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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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乡村保洁员 |
1 |
北乡镇人民政府 |
主要从事保洁工作 |
就业困难人员 |
2040 |
0751-568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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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乡村护林员 |
2 |
北乡镇人民政府 |
主要从事森林防火、群众调解、社会保障等 |
就业困难人员 |
2040 |
0751-5680101 |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1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乐昌市北乡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乐昌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可现场报名时填写提交);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脱贫户需提供建档立卡帮扶记录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村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4.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优待证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1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确定录取人员,由北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确定录取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依考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被招聘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九、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