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依据《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茂名医院(茂名市眼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经资格初审,现将A类岗位(岗位代码为2026A001-2026A014)资格复审及面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请A类岗位(岗位代码为2026A001-2026A014)报考人员扫码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按通知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9月7日9:30-10:00。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临床楼18楼电梯厅。
(二)资格复审材料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序号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需手写签名);
2.《应聘人员近亲回避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3.《诚信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4.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
5.各级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6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相关专业资格证(如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
7.专业方向证明(按岗位要求提供);
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1-3需提供原件,4-8证件类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我院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请应聘人员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
(1)材料不全或失效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
(2)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
(3)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4)其他应取消面试资格的情形。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如后续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为面试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12:00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临床楼18楼1817会议室。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等候室。
(三)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需在2026年9月3日(即本周四)下午5时前将面试汇报PPT电子版(汇报时间为3分钟,模板见附件1)发送到mmzoc@gzzoc.com,逾期未发送者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录用对象),考官对应聘人员的分析、应变及决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等进行综合考核。
3.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证件不齐或未按时进入考点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签到时,面试人员所携带的通讯、摄录、存储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等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电脑、电子手表等)和随身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水壶、笔袋等)应主动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5.在进入面试室前,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候考室静候,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喧哗。
6.在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用普通话口述回答问题;不得透露本人及亲友姓名等会泄露个人身份的信息。
7.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面试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面试候考室及考场,需上洗手间或其他特殊情况要暂离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8.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成绩;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四、联系方式
梁老师18319168636;陈老师19924620513。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茂名医院
(茂名市眼科医院)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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