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惠城府办〔2025〕1号)有关规定,经惠城区人民政府同意,惠城区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要求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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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人) |
用人经费 (元/人/年) |
招聘要求 |
岗位职责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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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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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统计局办事员 |
2 |
6万元/人/年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38周岁及以下 |
从事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数据处理等日常性事务及其它辅助性工作。 |
1、具有1年及以上统计工作经历; 2、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6.报考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9月11日止;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可于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工作时间:8:30至12:00,14:00至17:30)到惠城区政务服务中心439室报名(咨询电话:0752-7809466)。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惠城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告)。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准考证的,需持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含统计相关知识)和申论。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会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照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政审。根据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30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应在30天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弃权处理。
(九)递补
如因人选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或者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需岗位人选。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通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通告并保持通讯顺畅。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2-7809466
监督投诉电话:0752-7809439
惠州市惠城区统计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