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6年招用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群体就业,帮助其提高实践工作的能力,根据《202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已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5、2026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就业或暂停参保1个月以上)或16-24岁失业青年(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公共就业服务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且为登记失业…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群体就业,帮助其提高实践工作的能力,根据《202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已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5、2026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就业或暂停参保1个月以上)或16-24岁失业青年(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公共就业服务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且为登记失业状态,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登记失业之后)。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3.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就业见习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谈、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沿江街21号1楼(浸潭镇综治中心)。

3.报名材料:

(1)登记表(附件2《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就业见习岗位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1张。

(6)以失业青年身份报名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7)资格审查: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考人员。

(二)面谈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谈环节,面谈时间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设笔试,不另外组织正式面试,以面谈作为最终考核和择优录用的依据。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岗位匹配等,我单位综合研判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我镇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见习岗位聘请期限十二个月,实际见习期不得少于三个月,起止日期按实际签订协议时间为准。

四、薪酬待遇

见习期间每月工作补贴2040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不提供住宿。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763—5631764。

附件1: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就业见习岗位表.docx

附件2: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就业见习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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