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团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丰幼儿园(集团)以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丰幼儿园为核心园,采用“核心园+分园+成员园”协同模式,整合区域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集团下设两所分园(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海岸阳光幼儿园、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海岸阳光第二幼儿园)和两所成员园(深圳市宝安区新桥禧园幼儿园、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安新幼儿园)。
集团办学是凝聚力量、盘活资源、共谋发展的战略选择,其文化建设影响了教育资源的整合深度与品牌的辐射广度,是实现集团各园从“物理聚合”到“化学融合”的关键所在。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丰幼儿园(集团)以“核心引领、资源共享、协同创优、特色共生”为发展目标,秉持“顺性而为、阳光育人”的办园理念,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天性,为其成长洒满阳光;培养具备“自主、合作、探索与创造”能力的阳光儿童,同时通过搭建多元发展平台,建设一支“和谐、进取、创新、务实”的教师队伍,最终构建“和而不同、优质共生”的集团教育新生态,实现师生与集团的共同成长。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短期保育员2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
短期保育员
(1)年龄40岁以下(1985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2)高中及以上学历,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3)持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9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丰幼儿园(集团)应聘报名表,填写并在落款处手写签名后,扫描为pdf格式文;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保育员职业资格证及在线查询结果,缺一不可。;
(5)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
(7)无犯罪记录证明。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以“姓名+手机号+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190443934@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统一按上述格式命名。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8月31日。
2.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丰幼儿园
3.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4.面试结束后,在万丰幼儿园(集团)公众号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7)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集团分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三)本次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以单位通知为准。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7462237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丰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七、附件
附件:
1.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丰幼儿园(集团)应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承诺书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丰幼儿园(集团)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