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部署,惠东中学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公开招募一批见习生。现将就业见习生招募有关事项予以公布。
01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02招募岗位和人数
招募高中各学科教师18人(包含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体育8个学科)。
03招募对象
毕业2年内(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04招募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二)具有履行见习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高中学科教学岗位工作;
(三)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见习岗位学科专业相符,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实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者违纪违规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募的其他情形。
05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下午3点至2026年8月27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申请见习意向的人员扫描二维码(附件1)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经“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提交申请。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审核,材料初审后,学校将择优通知面试入围人员。
(三)面试
面试包括个人自我介绍和学科内容试讲,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各学科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四)签订协议
拟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无特殊情况者,逾期不签订见习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见习资格。
06见习时间及费用补助标准
(一)见习时间。10个月(具体以协议时间为准)。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特殊情况者不得提前解除见习协议。如见习协议提前解除,见习人员应提前3个工作日与用人单位沟通。
(二)补助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发放见习工作补贴2950元(含上级补助),并提供餐补和住宿,见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期满考核。见习结束前一个月学校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就业见习鉴定表》,报县教育局和人社局备案,作为见习证明。
07注意事项
(一)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因通讯渠道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参与招募的考生自行承担。
(二)参与招募的考生要对个人投递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招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募见习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08咨询方式和时间
联系人:李老师:1800300960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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