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战略部署,高质量做好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相关工作,我局结合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阳东区司法协理员(调解岗位)2名,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招聘优秀人才。
二、司法协理员职责
司法协理员是辅助全区各司法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为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律事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促进法治、调解调处、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名人员须有5年及以上调解经验;
7、熟悉本地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
(二)报名地点:阳江市阳东区司法局政工办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65周岁即男性在1961年9月4日前出生;女性不超过60周岁即女性在1966年9月4日前出生,以有效身份证日期为准。
(四)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和顺序: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5、无违法犯罪证明
五、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一般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阳东区司法局组织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调解能力。
4、面试满分为100分。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相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再次面试。
六、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拟招聘人数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选,将在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补贴标准
实行“以案定补+差旅保障”模式。
1、个案补贴:严格按照《阳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标准执行,根据案件数量、难易程度、调解成效等情况核发补贴(参照我区现行标准,普通案件补贴500元/宗、疑难复杂案件补贴1500元/宗);
2、差旅补贴:因工作需要开展调查走访、现场调解、上门回访等产生的交通、误餐等费用,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电话咨询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4日9:00—12:00、15:0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阳江市阳东区司法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