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312号令)《佛山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20人,消防车驾驶员岗位8人,火场文书岗位8人,潜水员1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男性,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能适应准军事化工作环境;
(四)符合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1.身高165cm以上;
2.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色弱,色盲,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
(五)初任专职消防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有刑事犯罪记录、违法犯罪前科、被行政处罚记录的;
(三)曾被强制隔离戒毒或者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受到行政拘留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
(六)患有精神类疾病、癫痫、癔症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的;
(七)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八)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九)法律法规或者消防救援队伍规定明确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1.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共招聘4人,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1人,消防车驾驶员1人、火场文书1人、潜水员1人;
2.佛山市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共招聘12人,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9人,消防车驾驶员1人,火场文书2人;
3.佛山市南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共招聘10人,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2人,消防车驾驶员6人,火场文书2人;
4.佛山市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共招聘3人,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2人,火场文书1人;
5.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共招聘灭火救援战斗员4人;
6.佛山市三水区消防救援大队共招聘火场文书1人;
7.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后勤保障科共招聘3人,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1人,火场文书2人。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20人)
年龄学历:18周岁以上至28周岁以下(1997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岗位条件:从事火灾扑救、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应聘者需接受基层一线集体生活。
(二)消防车驾驶员(8人)
年龄学历: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岗位条件:从事火灾扑救、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应聘者需接受基层一线集体生活。要求应聘者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
(三)火场文书(8人)
年龄学历: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95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岗位条件:从事火灾扑救、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应聘者需接受基层一线集体生活。要求应聘者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思维敏捷,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功底,从事过相关工作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潜水员(1人)
年龄学历: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岗位条件:从事火灾扑救、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应聘者需接受基层一线集体生活。应聘者所学专业为潜水、水上作业、水域救援等相关专业,具有吃苦耐劳、奉献意识,具备从事潜水作业相关资格证书。
三、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及其他相关待遇构成,具体以所属单位规定为准。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原则上每月休假8天,具体根据所属单位安排,部分岗位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作息。政府专职消防员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相关规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享有轮休假、事假等相关假期,具体假期标准以所属单位规定为准。
(三)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8时30分至2026年9月1日8时30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在报名期间(2026年9月1日8时30分前),通过电脑或手机端登录网址(https://v.wjx.cn/vm/YRDkvS4.aspx)或扫描二维码,按要求提交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提交后,会自动弹出系统提示信息(含Q群号码),请截图保留,使用Q群号加入招聘工作群(提交输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尾数后6位),工作人员会通过审核网上信息并同意入群。
应聘者应对填报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务必密切关注工作Q群、“佛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重要通知和最新动态。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无效,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收报名及考核通知等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将对应聘者提供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组织符合资格的应聘者参加招聘考核测试。
应聘者在参加考核测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符合对应岗位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佛山市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4.提供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留存。
五、招聘考核
考核总分100分,由体技能、面试、笔试组成,分别按照50%、30%、20%权重计算总分,用人单位将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录取人员和补录人员名单。
(一)体技能考核。体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具体安排如下:
1、体能考核。灭火救援战斗员、潜水员岗位考生参加1000米跑、原地跳高、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四个项目考核;消防车驾驶员、火场文书岗位考生参加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三个项目考核。
2、技能考核
(1)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考生参加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两项技能测试,每项成绩100分。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考生完成货车的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三项车辆操作测试,每项成绩100分,最终成绩取三项成绩平均值。
(3)火场文书岗位考生参加公文能力写作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4)潜水员岗位考生需按要求完成着装200米潜水游泳考核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成绩测算。
(1)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考生体技能成绩按照1000米跑25%、单杠引体向上25%、原地跳高15%、10米×4往返跑15%、原地攀登六米拉梯10%、拖拽10%的权重计算;
(2)潜水员岗位考生体技能成绩按照1000米跑25%、单杠引体向上25%、原地跳高15%、10米×4往返跑15%、200米潜水游泳20%的权重计算;
(3)消防车驾驶员、火场文书岗位考生体技能成绩按照100米跑25%、立定跳远25%、俯卧撑25%、车辆操作能力测试或公文写作能力测试25%的权重计算;
具体考核项目和标准参照《佛山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和技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体技能成绩按照50%的权重计入总分。
(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的入职动机、入职计划、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身体形象气质进行评分,面试成绩按照30%的权重计入总分。
(三)笔试考核。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核内容为政治理论、消防基础知识(复习题库见附件5),笔试成绩按照20%的权重计入总分。
六、政治审查与健康检查。
(一)政治审查。用人单位联合市公安局对应聘者进行政治审查,核实有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如存在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将不予聘用。
(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根据体能岗位适应性测试、理论笔试及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将通知拟聘用人员前往三甲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具体项目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材料需递交用人单位审核;报到后,用人单位将组织部分体检项目不合格的队员进行复检,如存在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相关疾病的,未按要求进行全部规定项目体检的,未达到《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要求的,将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排名,结合政治审查、心理和体格检查合格等情况确定拟录用和补录人员名单,并将其在“佛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和佛山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foshan.gov.cn/web/)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依规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前培训
用人单位制定岗前集中培训方案,组织开展体能技能、理论知识、作风纪律等相关内容的培训;拟聘用人员按照用人单位的相关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培训采用封闭式管理模式,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如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
(二)培训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三)存在身体不适应该岗位工作情形以及隐疾慢疾,参照《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四)不服从管理、思想不端、打架斗殴等违反《佛山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试行)》的;
(五)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培训期间产生的人员空缺,将从公示的补录名单中依次进行补录。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应聘者需加入招聘工作专用Q群,确保报名所留手机号畅通,注意接收群内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四)为方便应聘者了解相关政策和反映招聘过程中的问题,设咨询电话:0757-82989017,报名期间接听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更多招聘事项也可自行参阅《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策问答》。
(五)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核、培训的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招聘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由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与解决。
十、招聘监督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纪检部门全程对招聘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裕和路1号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特此公告。
附件:
1.佛山市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佛山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和技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
3.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策问答
4.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及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项目
5.笔试复习参考题库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8月24日
附件1:佛山市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pdf附件2:佛山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和技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pdf附件3: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策问答.pdf附件4: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及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项目.pdf附件5:笔试复习参考题库.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