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乐昌市人民法院决定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品行;
4.18至35周岁(含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8月24日,即1990年8月24日至2008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有效残疾人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lcfyzzb604@163.com。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须提交材料:
(1)《乐昌市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的可编辑电子版和PDF扫描版各一份,需经考生本人签名;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仅需提供毕业证)、残疾人证的PDF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电话通知审核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9月2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2.笔试地点:院部办公楼八楼大会议室。
3.笔试内容: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4.笔试形式:线下闭卷考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前3名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2.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1名。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3.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学习或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拟聘人选和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乐昌市人民法院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投诉电话:0751-6805201。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聘用
聘用人员与乐昌市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合同期限3年,合同到期后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签。
三、福利待遇
试用期与转正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享受招聘单位工会会员待遇。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考生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
3.考生应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本人承担。
4.此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进入面试的考生为递补人员。期间如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择优递补,并组织参加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予以聘用。
5.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昌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乐昌市人民法院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