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福利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现公开招聘30名护理员,负责儿童日常生活照料、康复协助及医护配合等工作。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55周岁/女48周岁以下。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至8月27日。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挂广州市儿童福利院、广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广州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广州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牌子)为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创建于1957年,现有龙洞和黄埔2个院区,总占地面积21.2万平方米,共有床位1750张。本院主要承担孤残儿童、弃婴的养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工作,是集养育、治疗、教育、康复、救助、科研、培训“七位一体”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护理员30名(详见附表1),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

岗位1:养育一、三区护理员10名;

岗位2:养育二、四区护理员12名;

岗位3:养育五、六区护理员8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收养人员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清洁卫生、饮食照料、睡眠照料、排泄照料和安全保护等工作;

2.负责收养人员的自理能力训练和心理辅导;

3.负责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及内务整理工作;

4.负责收养人员转班、转科、院内检查及外送就医护送工作;

5.负责观察收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收养人员检查、治疗、康复训练、临床护理工作。

二、招聘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接受“三班倒”轮班制,从事一线护理工作;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解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年龄男55周岁及以下,女48周岁及以下;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年龄、学历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亲笔填写《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连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学历(学位)证等资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通过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lyzgb@163.com(命名为“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 日至2026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其他时间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报名人员材料。资格审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纳入笔试范围,招聘考试测评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考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和护理基本能力等。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面试。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环节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护理实操测试,两个环节依次进行。

(1)结构化面试。根据业务认知水平、沟通协调能力、职业素养与所聘岗位的适应性等进行评分。

(2)护理实操测试。根据应聘人员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含实操)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含实操)×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含实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含实操)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在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按规定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需在通知体检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医务部、感染管理部等医疗部门负责审核,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检结果,体检报告及复检结果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标准按《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编外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执行。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考试测评、体检等结果将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坚决制止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违纪人员,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招聘咨询电话:020-34866794;监督电话:020-37305009(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六)本次具体招聘事宜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1:广州市社会福利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附表2: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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