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公开招聘管理规定》的简易流程招聘要求,周**同志经过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合格后,现拟聘用为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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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聘岗位 |
姓名 |
身份证 |
面试成绩 |
试工成绩 |
综合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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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眼科医生 |
周** |
440983********5129 |
76.57 |
74.25 |
75.18 |
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如发现有犯罪记录的则取消拟聘资格。
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与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8月27日
监督电话:0757-22666682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
( 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