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山市坦洲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办学校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坦洲镇七村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若干名。本次招聘的临聘教师为非编制人员,按《中山市坦洲镇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工资待遇实施方案》享受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
学科:语文、数学、英语若干名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具备招聘相关条件的人员(不含本镇公办学校合同期内临聘教师)。
三、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符;
3.具有相应学科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到邮箱:zsqcxx@126.com。
2.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教师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个人简历。
(5)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由学校组织审核报考资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考核(面试)
学校根据学科特点以及上交的材料,对报名者进行相关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聘用
对于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误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薪酬按坦洲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薪酬待遇执行。
(二)聘用满一年后,在聘用期间,考核优秀者,可优先推荐为合同制教师选拔。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因自身应聘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镇七村小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28157880
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
中山市坦洲镇七村小学2026年临聘教师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