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程序,拟聘用郑**等4名同志到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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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职称技能 |
综合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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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精神科医师 |
郑** |
女 |
本科、学士 |
医师 |
8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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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皮肤科医师 |
王** |
女 |
研究生、硕士 |
医师 |
8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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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康复科医师 |
华** |
女 |
研究生、硕士 |
医师 |
8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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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口腔科医师 |
陈** |
男 |
本科、学士 |
医师 |
84.66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8月7日至8月13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松山湖松科苑10栋
邮编:523000
联系人:郭**
联系电话:23076101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