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开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岗位:保安1名。
职责:负责单位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18-60周岁,身心健康,开平户籍或长居开平人员。
(二)持有残疾人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或者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的人员。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不含多重残疾类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人民,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保密意识强,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经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程序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执行)。
注: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年参加广东省组织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5月8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开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新昌新兴路18-20号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2202207)。
(三)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交《开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以及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将通知其本人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者在指定时间统一到开平市中心医院、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雇用,可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拟雇用人员名单在开平市残联网站公示5天。
八、雇用及薪酬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开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0-2202207。
附件:开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开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