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决定招聘1名合同制档案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有意愿入职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合同制档案员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学习能力强、细心严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需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等办公软件,能快速适应数字化办公环境,具备基础的电子文件处理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
6.档案学、法学、文秘、计算机专业;
7.报考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1年4月30日至200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政府部门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周三)至5月7日(周四);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材料:《2026年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档案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扫描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彩照电子版,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请打包上传至报名邮箱(jpg或pdf):zzb140209@163.com。文件名为“姓名+合同制档案员报名资料”。待入围体检时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四)资格审查:我院接收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报名材料缺漏或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四、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思维逻辑、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素养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本院决定。
六、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录人选,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法院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招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合同及有关待遇
新录用人员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不少于4个月,工资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院合同制人员执行。
监督电话:0757-83032813
报考咨询:0757-82915215
附件:2026年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档案员报名登记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