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鹤山市鹤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鹤山市润鹤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均为鹤山市属国有企业,业务涵盖投融资管理、资产管理运营、水务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硅能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能源科技管理、城市照明维护、城乡规划测绘等领域,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平等、公正的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素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出符合招录要求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企业及岗位
(一)鹤山市鹤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计1名。
(三)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筑设计管理岗1名、成本合约岗1名、物业专管员1名。
(四)鹤山市华创硅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岗1名。
(五)鹤山市粮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专管员1名。
(六)鹤山市华侨房地产有限公司物业专管员1名。
(七)鹤山市耀能路灯管理有限公司运维班技术员2名。
(八)鹤山市耀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岗1名。
(九)鹤山市瀚海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十)鹤山市润鹤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岗1名、工程管理岗1名。
(十一)鹤山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3名、中级工程师1名、注册规划师1名。
(十二)鹤山市鹤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岗(负责人)1名、水利技术岗2名、环保技术岗2名。
具体岗位职责、学历、专业、相关工作年限、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及薪酬待遇,请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
四、招聘条件
(一)除满足岗位应聘资格外,应聘者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3.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敢于担当,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团结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勤奋踏实,善于沟通和协调人际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决策能力,须服从岗位调剂和分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曾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7.曾拒绝服兵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8月21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入口:
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jmrcue,请将本链接复制到浏览器中进行填报(建议使用电脑端操作)。
4.报名资料:
(1)《鹤山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任职经历证明材料等扫描件(PDF格式);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3)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请将以上报名资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指定报名入口上传。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名材料。
(2)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报其中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4)应聘人员年龄、任职年限及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5)应聘人员须符合国资公司亲属回避管理要求。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初审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系统、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胜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通过系统、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照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具体事项将通过系统、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配合考察或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聘用为国资公司员工;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后,薪酬待遇按照国资公司相关薪酬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根据国资公司现有需求设定,正式录用后将结合国资公司实际情况及应聘人员的能力作综合调配使用,应聘者须服从国资公司工作安排。
(四)应聘人员须符合国资公司亲属回避管理要求。
(五)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六)如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或结果持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或投诉。监督专线:0750-8930073。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吕小姐0750-3198016、凌小姐0750-3198019。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