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2026届公费定向培养毕业生岗位安置工作公正、公平、稳妥、有序推进,我区2026届公费定向培养毕业生拟进行岗前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排序进行选岗确定安置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为我区2026届公费定向培养的143名毕业生(详见附件1)。
二、安置岗位
安置岗位(详见附件2)。
三、安置程序
(一)报到
安置对象于2026年8月3日-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潮阳区教育局5楼人事股508室报到。
报到需提交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专毕业生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做违约处理。
(二)选岗
为确保选岗公平、公开,组织安置对象在选岗前进行考试,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安置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安置岗位中选择具体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以考试试卷卷面第一类型题分数高低排序,以此类推。
考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书。考试内容主要为师德师风和教育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拟于考试当天下午召开选岗会议,安置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限定时间内从安置岗位中选择具体岗位。未按要求进行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资格。选岗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及选择具体岗位在潮阳区教育局信息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及办理聘用
区教育局组织安置对象体检。体检合格后,区教育局审核安置对象档案以及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并经集体决策等相关程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区教育局按规定将安置对象安排到各相应具体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要求
1.无故不参加安置考试或不服从安置分配的作违约处理。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以考试成绩排序最后一名处理。
2.参加考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积极配合有关工作;组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五、温馨提示:各安置对象应根据可安置岗位以及自身实际,提前准备多个具体岗位志愿,以便按时选择到较满意的岗位。
咨询电话:教育局人事股88720935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