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文件规定,经大坪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等程序,以下人员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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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2026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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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人员类别 |
岗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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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宁市大坪镇兰亭村民委员会 |
余** |
男 |
就业困难人员 |
保洁保安 |
兰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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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兴宁市大坪镇坪中村民委员会 |
周** |
男 |
就业困难人员 |
保洁保安 |
坪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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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兴宁市大坪镇兰塘村民委员会 |
丘** |
男 |
就业困难人员 |
保洁保安 |
兰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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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兴宁市大坪镇吴田村民委员会 |
杨** |
男 |
就业困难人员 |
保洁保安 |
吴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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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兴宁市大坪镇长坑村民委员会 |
曾** |
女 |
就业困难人员 |
保洁保安 |
长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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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兴宁市大坪镇坪联村民委员会 |
杨** |
男 |
就业困难人员 |
保洁保安 |
坪联村 |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邝**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