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招募4名见习人员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现招募4名业务工作助理见习生,对象为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财务、档案、计算机专业优先),协助民政业务。报名自公告发布至2026年7月27日,可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或发送资料至指定邮箱。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青梅计划”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4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财务、档案管理、计算机等专业优先考虑;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见习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见习岗位:业务工作助理4名;

(二)工作职责:

1.协助业务部门做好民政业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服从分配,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制度规定;

3.严格遵守见习单位上下班时间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用人单位的内部资料、信息向外泄露。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报名方式,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

(一)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搜索就业见习→点击岗位查询→在单位名称栏搜索“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或将下列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邮箱(mjqmzj6861@163.com),邮件主题请写为“应聘见习岗位+姓名+手机号码+专业”。

(二)报名资料如下:

①梅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详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

③见习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

(三)面谈及签订协议书

面谈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谈地点:梅江区民政局三楼。

见习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面谈具体时间将于7月30日前另行通知,如逾期未通知则未进入面谈阶段。

四、见习期及待遇

(一)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175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

(二)见习单位按政策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事项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梅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1〕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153号)的规定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 梅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2026年7月24日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5小时前
下一篇 5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