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2026年“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来源: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16:40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范围
本批次招聘“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益性岗位139个(详见附件1)。
二、安置对象及条件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需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已安排有其他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
三、岗位内容
工作岗位:就业社保协管,岗位职责为: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提供职业介绍与就业帮扶、做好农村劳动力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以及协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家行动”工作组开展相关就业服务工作等。
工作地点:所报名辖区范围内。
岗位期限:每次合同或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可以续签,累计安置时间不超过3年。
岗位待遇: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可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事项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可通过镇村推荐、自主报名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填写《德庆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见附件3)。
五、公示聘用
由镇(街道)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汇总审定后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凡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