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集团)2026年计划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纪检监察室主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2.法务审计部主管和财务部主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同等学历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纪检监察室主管,招聘人数1名
1.专业要求:法学(A0301);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法务审计部主管,招聘人数1名
1.专业要求:法学(A0301)、法学类(B0301);
2.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从事法务工作经验5年以上。
(三)财务部主管,招聘人数1名
1.专业要求:会计学(A120201)、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
2.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3.具有从事财务工作经验5年以上。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无竞业限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回避关系按相关规定确认;
6.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从7月21日起至8月3日止。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分类汇总打包压缩发送至商贸集团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tssmjtzzrsb@163.com),邮件主题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2)招聘岗位信息同步在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home)和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通过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该平台投递简历后,同时需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商贸集团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商贸集团组织人事部确认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应聘材料邮件时间为准。
(3)现场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19:00至22:00,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并递交应聘材料,报名地点为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95号万象城广场(金环路与长平路交界处)。
3.报名材料(网络报名提供扫描版本,现场报名提供复印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已毕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个人自荐材料;
(4)已有工作经历者应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和参保证明;
(5)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商贸集团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过程中,对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2026年高校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的,须于入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于入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入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2)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应聘。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某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哲学”,专业目录中列有“哲学(B010101)”,该应聘人员即需以“哲学(B010101)”报考相关职位。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商贸集团同意后报考。
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国际金融”,在专业目录中属旧专业名称,该旧专业在专业目录中对应“金融学(B020301)”,该应聘人员即需以“金融学(B020301)”报考相关职位,在报名时本人专业需选择“金融学(B020301)”。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商贸集团同意后报考。
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对应专业目录中的学科名称,应聘人员应以在该学科中的具体研究方向,对照选择专业目录中该学科下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
(3)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专业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职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03)”,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均符合报考条件。
(4)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大类的按具体研究方向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无效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6)若提供材料为外语,需提供翻译件。
(二)面试
1.面试前,由商贸集团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对与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由商贸集团按规定组织实施,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评委由商贸集团党委确定,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
3.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15分钟左右(具体时间结合面试人数进行调整),面试形式为问答。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和地点。商贸集团按照工作安排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次日,由商贸集团组织人事部向应聘人员公布,并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商贸集团公告栏公布,一经公布不再递补。如入围体检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应聘,应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声明,入围体检人选公告中对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进行公布并说明“自愿放弃”。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由商贸集团通知应聘人员,体检等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须在汕头市卫健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范围内进行。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应聘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出具“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的体检结论,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商贸集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通过审查个人档案、发函调查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形成招聘人员考察材料。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符合录用资格条件的,由商贸集团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确定为拟聘人选后,在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和商贸集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岗位待遇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商贸集团与拟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及福利待遇按照商贸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0754-87231122;监督电话:汕头市国资委,0754-8878960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报名、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须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附件:
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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