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结合我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和“申博改大”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学校2026年计划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员,主要是面向海内外引进学校急需紧缺类的人才,总量45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开展考核,招满即止。
三、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基本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具体条件要求
各类别人才招聘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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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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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 |
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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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A岗 |
年龄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具备以下6项条件中的2项: 1. 近五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含课题)2项以上。 2. 近五年累计到位科研经费理工科40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100万元。 3.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6篇及以上。 4. 近五年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6件以上。 5.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本人排名前5名),或获得省(部)级科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本人排前3名),或二等奖(本人排前2名),或三等奖(本人排第1名)。 6.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近五年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本人排前3名),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本人排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本人排名第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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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B岗 |
年龄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聘为博士B岗。 1. 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2. 近五年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到位经费理工科20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60万元,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3.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本人排名前5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人排前3名)或二等奖(本人排前2名)或三等奖(本人第1名),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4.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以上的论文在国际上有特别影响及特别突出学术价值。 5.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在国际上有较高的影响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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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C岗 |
年龄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聘为博士C岗。 1. 近五年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2. 近五年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到位经费理工科10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30万元,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3.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本人排名前6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人排前4名)或二等奖(本人排前3名)或三等奖(本人排名前2名),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 4.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以上的论文在国内有特别影响及特别突出学术价值。 5.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三)各类别人员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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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引进类别 |
科研启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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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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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A岗 |
10(理工科类) 5 (人文社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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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岗 |
8 (理工科类) 4 (人文社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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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岗 |
5 (理工科类) 3 (人文社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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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2026年新招聘的博士人员实行聘任制,首聘期为三年。聘期届满后,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博士管理办法》确定是否续聘或是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于聘期内取得突出业绩成果,对学校“申博改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学校将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灵活的聘用方式。
2. 博士人员可按照省、市政策要求申报相应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博士津贴。
3. 博士A、B岗可内聘副教授,期限为3年。
4. 夫妻双方均具有博士学位,且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申请省市相应的人才项目补贴、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5. 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按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立项管理。
6. 同时符合多个类别条件的引进人才,按最高的一项为准。
7. 学校对引进人才可提供1年免租过渡房,房源有限,可根据需要提出用房申请,用房周期满1年后,可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房产管理规定》《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公有过渡房管理细则》等文件管理要求提出续租申请或退回住房。
四、招聘对象
志愿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遵守教师法和学校章程,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博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及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中其他同等次人才。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30日0:00至2026年12月31日23:59登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gdupt.edu.cn/)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须下载打印填写,签名后上传);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至最高学历学位均需提供,并提供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
5、个人简历(项目注明年份、排名和金额,论文注明作者排名、发表时间、收录及分区情况);
6、近五年个人教学科研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论文收录证明等);
7、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请提供结婚证、配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考核和进入方式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直接业务考核方式为长期报名、分批次逐一考核,具体包括会议评审。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低于75分不予录取。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将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要求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通过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赖老师 林老师, 0668-2981161。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668-2923378(学校纪检监察室)。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