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城乡小学教师结构,提高办学效益,现决定面向全市乡镇小学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47名,其中城南街道中心学校及下辖小学教师59名,城北街道中心学校及下辖小学教师33名,罗州街道中心学校及下辖小学教师52名,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具体选调学校、岗位、人数、要求条件等详见《2026年廉江市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具备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廉江市乡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情形,不存在师德失范问题。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与选调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身心健康,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年新入职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允许调动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根据选调人员取得的相应级别、相应学科的职称,聘用到对应的岗位;若选调学校相应岗位没有空岗的,则聘用到下一级有空岗的岗位。
五、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选调公告及有关公示、通知,均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发布。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教师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7月21日(共2天),每天9:00—11:3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廉江市教育局1号楼5楼会议室。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名,多报无效。
2.报考人员须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1份,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同底相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因定期注册工作需要由学校保管的,可到学校领取原件或到市教育局档案和保障服务中心复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电脑填写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用黑色签字笔在“报考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
七、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
八、发放准考证
经报名资格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9:00—11:30、14:30—17: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廉江市教育局1号楼5楼会议室。
九、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试时间:2026年8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五)确定合格分数线和名次。考试结束后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按选调学科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名:学历高者优先→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教龄长者优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确定考察对象:
1.按选调学科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排名顺序、选调人数(不足选调人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并结合设定的各乡镇入围考察对象人数限额确定考察对象。
2.各镇小学教师报考城区学校有关学科设定入围考察对象人数限额如下:
(1)良垌、石城、河唇、吉水、新民、安铺等6个镇的小学教师报考城区学校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选调岗位的,每镇每学科入围考察对象人数最高限额为6人。
(2)石岭、横山、营仔、青平、雅塘、石颈等6个镇的小学教师报考城区学校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选调岗位的,每镇每学科入围考察对象人数最高限额为4人。
(3)石角、长山、和寮、塘蓬、车板、高桥等6个镇的小学教师报考城区学校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选调岗位的,每镇每学科入围考察对象人数最高限额为3人。
(七)公布成绩及相关事项
选调教师考试成绩、考试合格分数线、考察对象名单及考察等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公布。
十、选择岗位
入围考察对象按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选调岗位。选择岗位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由廉江市教育局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时间、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十二、公示
拟选调对象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递补
如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等情形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选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结合选调岗位设定的入围考察对象人数限额,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十四、调动
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五、其他事项
(一)为利于全市教师资源配置,请各有关学校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察对象一旦考察合格,必须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得放弃。确定为选调教师的考察对象,目前享受上岗退费的,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放弃享受上岗退费,全额退回已享受的上岗退费金额,并按规定缴纳已退费数额10%的违约金。
(四)本次选调教师不收取报名人员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选调教师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六)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9-6684339,投诉电话:0759-6688505。
附件:
1.附件:2026年廉江市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