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在全国范围内招聘,招聘对象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社会人士。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临编合同制员工,工资绩效待遇与医院事业编制内员工“同工同酬”,初级技师个人年收入约15-25万元(含五险一金);研究生学历提供学历补贴和1年免费过渡住房。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2.年龄、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简历审核
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应聘人数或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素养和应变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综合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岗位应聘人数或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笔试或面试不达合格线者不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试工考核环节。
(四)试工考核
考核内容由科室结合实际拟定(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操作、病例讨论等形式),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五)确定拟录人选
试工考核结束后,医院综合笔试、面试及试工考核情况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录人选。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考核成绩×30%。
(六)体检
拟录人员按医院通知时间完成体检,体检在我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参照我院入职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拟定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5天。
(八)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录用后应在30天内报到,无故逾期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入职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网络应聘,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并将电子简历及相关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历或学籍认证、职称证、工作证明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m2359808@163.com,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6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三)联系人:人力资源部张老师0752-2250409,0752-2359886。
六、考试时间、地点
医院将根据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入围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通过医院官网通知,请各位应聘者密切留意。
七、其它
1.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环节需要携带身份证参加。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附件: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7月公开招聘技师岗位表
|
序号 |
科室 |
人员类别 |
需要专业 |
职称层次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人数 |
其它要求 |
|
1 |
放射治疗科 |
技师 |
医学影像技术或放射医学相关 |
初级及以上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0 |
1 |
取得影像或放射医学技术初级(技师)及以上证书,具有三甲医院放疗科1年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科研经验或发表科研成果者优先。 |
|
2 |
DSA |
技师 |
医学影像技术或放射医学技术等相关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0 |
1 |
取得初级(技师)及以上职称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
3 |
视光中心 |
验光师 |
视光学、眼视光医学等相关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0 |
1 |
持有验光师/定配工职业资格证书,可熟练操作综合验光仪,独立完成双眼视功能评估与处理;沟通表达清晰,服务意识强。 有角膜塑形镜验配经验、医院眼科或大型视光中心工作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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