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面向清远市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公益一类),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至6月30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梳理

(一)选调岗位

佛冈县纪律审查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选调专业(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内选调在职在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含)以上学位;

(三)中共党员;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18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8日后出生);清远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五)近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第一年试用期人员为不定等次)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等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电子邮箱(jw1121302003@163.com)。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签名后扫描)。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

3.报名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审批表、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未满五年的按实际考核年度提供)等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5.报名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版,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复制到报名表电子版“贴照片处”)。

上述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至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电子邮箱(jw1121302003@163.com,文件大小控制在20M以内,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参加选调人员存在不符合选调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者由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所有报名提交的扫描件对应的原件,均需要自行保留,以待正式聘用考察时复核,如发现不一致则取消考察资格。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3.选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1:3比例的,则取消本次选调工作。

四、考试

(一)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无法确定名次,由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考察工作有关规定,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程序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人选后,在佛冈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调剂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或者个人放弃调入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由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九、办理调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愿意接受工作安排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十、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拟选调人员按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办理调入任职手续。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工作经历和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首日。

(五)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事宜,由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3-4281227。

附件1.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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