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南沙幼儿园2026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南沙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短期配班教师2名、保育员2名(含短期)及保健员2名(含短期),要求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报名自公告发布起至招满为止,请按要求提交材料。

园所介绍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南沙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环路1007号,是宝安区教育局属下的一所市一级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2613.46㎡,建筑面积2865.05m²,户外活动面积1101.66m²,绿化用地面积525.36m²。设置有玩沙池、玩水池、运动区、30米直跑道、种植园。幼儿园的办园宗旨为“一幼一世界,长成有千秋”,办园理念“回归、乐享”,将基于生活、立足生命、关注成长三个核心理念融于生活、融于环境、融于游戏,以此让幼儿与真实世界、自然社会、现实环境进行互动,在实践中乐享童年、快乐发展。

Part.01

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幼儿园所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包含:短期配班教师2名,保育员2名(含短期保育员1名),保健员2名(含短期保健员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⑤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⑦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

01

短期配班教师2名

①年龄40岁以下;

②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01

保育员2名(含短期保育员1名)

①年龄40岁以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有1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保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持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

01

保健员2名(含短期保健员1名)

①年龄45岁以下;

②具有医学、护理或临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公办幼儿园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持有幼儿园保健人员上岗培训证。

Part.0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Part.03

招聘工作程序

岗位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南沙幼儿园应聘报名表(扫码下载附件1填写,在落款处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

(2)近期生活照1张。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1648546178@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放在一个PDF
文档,发到1648546178@qq.com。(不要发压缩包)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职位证件);

(4)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

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7月5日。

2.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南沙幼儿园。

3.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面试时提供的第(5)项材料收原件,(1)至(4)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2026年6月17日后)。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Part.04

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本次拟聘人员入职时间:2026年8月底

(五)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9875181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南沙幼儿园负责解释。

Part.05

附件

附件2-3:承诺书.docx

附件2-2: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2-1: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南沙幼儿园单位应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婷婷 校对:又又 审核:韦韦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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