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5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2026年阳山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其中,报考语文、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取得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为18-38周岁(即1987年6月18日至2008年6月1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5年6月18日至2008日 6月18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对考生户籍不作限制。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资格要求:应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如已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可报名参加考试,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考生所修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要求相符,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详见附件1)。
4.学历学位要求: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详见附件1)。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程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递补、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9:00至6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gd-pa.cn/dzsys/ysxej,技术咨询电话:4008873786),按系统提示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意见。
(三)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网上确认时间:2026年6月25日9:00至2026年6月26日
16:00。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的人员须在2026年7月6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须保持通畅,因无法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可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考试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50%)
1.时间:2026年7月12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知识。
4.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面试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根据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综合成绩50%)
采用无生试讲方式,主要考察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及岗位匹配度,包括板书、语言表达、教学设计等。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并公布。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再按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面试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
3.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递补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公示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递补
如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在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六、选岗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面试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依次选择任教学校,选岗须由考生本人现场进行,不按时到场者视为放弃资格。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进入选岗环节的考生,须与阳山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承诺服从安排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自聘用之日起,须在阳山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服务期间,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承诺在阳山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报名应聘者,均视为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分配。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查询、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依次递补人选时方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从而耽误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公告规定的证件。证件不齐或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过程中,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安排,阳山县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适当调整。
(七)本次招聘工作阳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7800412。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2026年阳山县第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阳山县教育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