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6年外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16个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50名,岗位为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网络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5月9日,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10日。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要求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16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5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6年外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

岗位表中的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6年外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聘用及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0时起,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至2026年5月9日(24时止,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9:00-16:00),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馆。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现场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应聘人员在“报名人员承诺”处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尚未毕业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的,于2026年5月10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反馈初审结果。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6年外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中的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6年5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

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0日(9:00-16: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馆。

2.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当晚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考生应密切关注公告信息。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组织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申请复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对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比例不超过1:5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对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5的,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小时内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准考证载明考试须携带证件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应聘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笔试

1.时间:初定2026年5月11日上午。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详见公告。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

1.时间:初定2026年5月11-12日。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详见公告。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长10分钟。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4.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由招聘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招聘组织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院的通知》(汕人社〔2015〕1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时间。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0754-88720935。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3616931。

附件:

附件1: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6年外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2026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模板 .doc

附件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4日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3小时前
下一篇 3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