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我市干部队伍来源渠道,强化优秀年轻干部源头储备,持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我市事业单位决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员作为干部储备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干部储备人才9名,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汕尾市公开招聘干部储备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届国内外高校毕业生。
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6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1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于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6:00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97(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名时,应聘人员除了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外,还应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PDF格式,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PDF格式);
3.在读佐证材料(学生证、就业推荐表);
4.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经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
5.个人自述(1000字左右,重点说明对应聘岗位的认识、个人与岗位匹配情况、研究特长等);
6.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7.在校综合表现材料(在校期间担任职务、社团工作等);
8.科研与学术成果材料(论文发表成果等);
9.社会服务材料(志愿服务、基层服务项目);
10.荣誉奖励材料;
11.职业(执业)资格、语言能力等级等证书材料;
12.其他个人能力展示有关事项证明材料。
第1-5项报名材料为必提交材料。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要求外,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第6-12项个人展示相关材料(其中报考中共汕尾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的,第6项为必提交材料)。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直接业务考核前,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应聘材料不齐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直接业务考核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策划组织协调能力、应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等综合方面的能力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直接业务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岗位需要单独选用或综合使用纸笔考试、结构化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直接业务考核,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考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直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直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直接业务考核。
七、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且考生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两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四)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的对应专业进行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内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五)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等与时间计算有关事项的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报名首日。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0660-3383663)。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九)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十)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
1.附件:2026年汕尾市公开招聘干部储备人才岗位表.xlsx
2.附件: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