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省科技干部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正厅级建制。学院是首轮国家“双高计划”建设优秀单位,并入选第二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珠海和广州两个校区,设有计算机工程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机器人学院、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体育健康学院、应用外语学院、旅游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53个招生专业;设有云中高职研究院、职业教育大数据研究院2个科研机构。(详情可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gdit.edu.cn)。
因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正高级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6.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原则上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高校教师资格证;
7.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编制外正高级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过党纪处分或师德师风违规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单位编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按外聘、返聘教师管理,与学校签订劳务协议;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按学校柔性引进教师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薪酬标准根据工作任务,一事一议,实行绩效激励机制,鼓励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产出;寒暑假期间正常享受相应待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入住学校周转房。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实行长期报名、滚动引进机制,所有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分批开展招聘考核,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kgongzhao@vi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部门+正高级教师招聘”)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及PDF格式各一份,表中相片要求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附件2);
2.《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PDF格式,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
4.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若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全部证书整合成1个PDF文件;
5.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证书整合成1个PDF文件;
6.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7.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高校教师资格证(PDF格式);
8.个人业绩成果佐证材料(整合成1个PDF文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后进行报名。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以邮件、短信告知,资格复审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试考核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后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拟聘用人员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前来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录用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十、联系地址及方式
学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65号。
可乘204路、605路、K7、K8、826-1路、826-2路等公交车到省科干学院站下车。
联系人:邓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6-7796260,0756-7796258。
十一、本公告解释权归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附件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编制外正高级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