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才聚梅州大行动”决策部署,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梅工作、创新创业,根据《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梅州市2026年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252人。应聘人员可通过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对应栏目下载查阅招聘企业、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也可通过“梅州党建”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岗位招满即止。
二、引进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引进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其他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目前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应聘前在市外工作未满2年的人员,应聘后不享受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待遇。
已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应聘前在市外工作满2年的人员,纳入引进对象范围,引进后享受相应待遇。
曾通过我市高素质人才计划或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的人员,不纳入引进对象范围。
三、引进方式、程序
由用人单位自主引进,应聘者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引进事宜。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尽快(一般三个月内)按程序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备案。
四、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享受所在企业薪酬待遇。符合“青梅计划”等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人才落户奖。对35周岁以下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新落户梅州(含现有梅州户籍人才回梅、本地院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梅)并在梅企业(国有企业除外)就业,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本科、技师5000元,大专、高级工2000元标准给予落户奖励,每人只享受一次。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1.博士、高级职称人才:
5年内给予5500元/月生活补贴,引进后工作满5年且在梅购房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2.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
5年内给予3500元/月生活补贴,引进后工作满5年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3.技师或其他特殊人才:
5年内给予2500元/月生活补贴,引进后工作满5年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三)安居保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配偶安置。新引进博士人才,其配偶在梅待业期间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在我市企业工作的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其配偶在市外工作且有意愿来梅的,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对等对口、岗位相近、人岗相适、双向选择、适度分批的原则进行接收安置。
以上补贴(奖励)均为税前,需依法纳税。生活补贴工作每满一年方可申领。
五、有关事项
(一)实行诚信应聘。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对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回相关经济待遇。
(二)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应聘,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符合条件的来梅求职人员可通过“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申请最长30天的“住宿支持”。
(四)对特别重大的创新创业团队、我市产业发展特别紧缺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引进。
(五)本公告中所称“以下”“以内”“满”均包含本级基数;年龄、工作经历、社保缴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区号0753):
市委人才办:2250302
梅江区:2196821;梅县区:2589237;
兴宁市:3371689;平远县:8823132;
蕉岭县:7873761;大埔县:5182991;
丰顺县:6688121;五华县:443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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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梅州市2026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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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梅州市2026年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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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