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佛山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拟开展公开选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简介
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是佛山市纪委监委下属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承担各级纪委监委进点办案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管理岗九级职员4名(事业编制)。
三、选调对象
佛山市范围内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人员,报考者现任岗位级别不得低于选调职位岗位级别。
四、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压力;
2.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历年年度考核(除试用期外)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入职或任职试用期阶段的;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入情形的。
任职身份、中共党员身份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现任岗位级别以报名时的聘任情况为准,如现任岗位级别高于选调岗位级别,本人须同意以职位要求的岗位级别调动。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17:30,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sjyzx@fslz.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6年事业编制选调报名+姓名+联系电话),收到“已收到报名材料”的回复邮件视为有效报名。
2.报名材料
(1)《佛山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1)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手写签名并扫描),《佛山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名册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
(2)本人有效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聘任合同(或现岗位聘任文件)等材料扫描件;
(3)2000字左右的个人介绍材料;
(4)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表彰奖励的文件、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等。没有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拟参加下一环节人选。
(三)考试
以笔试、面谈、借用考察等形式对报考人员综合能力素质进行考核,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四)体检
经择优比选后,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人事档案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中,由于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出现职位空缺时,由市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程序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757-88571868。
中共佛山市纪委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