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间:2026 年10 月28 日。面试的考生应于上午9:00—9:30,到候考室(四楼401)报到(9:30 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核实身份和组织抽签后参加面试。
二、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加面试。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佩戴本系统或单位(学校)统一制发的服装、徽章,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工种特征的服装,不得佩戴标志性的饰品。
三、考生携带的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音视频收发或者其他设备,以及任何书籍、资料,须按工作人员指引关闭电源、解除闹铃、存放在指定位置,考完离场时领回。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资料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违规处理。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考生的先后顺序。考生须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抽签结束后,考生按抽签顺序号由候考工作人员带领从候考室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五、考试安排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时间为15 分钟(含阅题和答题)。考试完毕后考生由工作人员指引到候分室等待成绩。
六、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官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相关信息。
七、考生进入考场后先向考官报告面试顺序号,不得透露和暗示个人信息。
八、在主考官发出“请考生作答”的信号后,启动正计时,直至该考生面试结束。答题时间“剩下2 分钟”和答题时间结束时,均会有工作人员提醒。
九、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分室等候成绩,待获取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开,禁止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必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十、考生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领取完个人物品后,应立刻离开考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应试者泄露面试相关信息。
十一、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