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位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额度内编外教师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情况
数学教师1人。(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已取得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须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身体健康;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2026年广州市荔湾区合兴苑小学鸿图苑学校招聘额度内编外教师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2.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业绩突出者或有各类教学竞赛特长者等优先。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面试、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至10月19日(星期一)。
3.报名资料和方式:
线上报名。在广州市荔湾区合兴苑小学鸿图苑学校微信公众号下载《2026年广州市荔湾区合兴苑小学鸿图苑学校招聘额度内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2026年广州市荔湾区合兴苑小学鸿图苑学校招聘额度内编外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根据目录表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整理成一份PDF文件,发至邮箱:1070310290@qq.com。材料命名为“学科+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学校对电子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来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资料原件与扫描件是否一致。
2.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测试
1.面试笔试时间:2026年10月21日
2.面试和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该职位入围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10%)。
5. 所有考核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将在学校公众号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6年10月22日
2.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七)考察
1.考察时间:2026年10月23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3.我校将联系公安部门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不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学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25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十)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资格。
3.所有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报名表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录用合同的,录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录用情况的。
4.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学校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学校公众号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有广州市荔湾区合兴苑小学鸿图苑学校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陈老师 18926128080
广州市荔湾区合兴苑小学鸿图苑学校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2026年广州市荔湾区合兴苑小学鸿图苑学校招聘额度内编外教师职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