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将我社区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符合《附件一: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见文末)要求。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10月13日至10月19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1
周一至周五
沙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四楼政工办公室
2
周六至周日
沙口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一楼办公室
报名资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股民证(仅沙口股民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②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联系方式
22109277 蔡小姐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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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招聘 人数 |
工作 地点 |
岗位 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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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 工作 |
2 |
小榄镇 华康路3号 |
不低于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
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公益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
2.男女不限,沙口社区股民、居民优先,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本科或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国、粤语沟通流畅,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与口头表达能力。有基层工作或社会活动经验者优先;
4.服从安排,配合部门开展各类工作;
5.自备交通工具(驾驶机动车者需持有驾驶证)。
不得录用或录用后需退出情形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2.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理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3.担任社区(行政村)“两委”成员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违规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
附件一: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9.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0.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1.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12.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