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
(一)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二)入围体检对象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入围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其中毒品毛发检测时间另行安排至2026年10月19日(星期一)。
三、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10月17日当天上午7:30前到阳江市园林管理处(阳江市江城区园林路恒隆共青湖山庄东侧)综合楼一楼多媒体会议室报到,保持空腹。报到时,请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二寸免冠照片(1张)以及体检费用等。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标准
参照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并符合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其中视力标准适当放宽,“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五、体检安排
(一)体检。考生不得穿着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饰参加体检,到达体检医院后须先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然后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期间,如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透露个人信息、与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允许擅自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
(二)复检。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复检。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有异议的,考生应当日提交申请,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有异议的,考生应当场提交申请,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阳江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阳江市公安局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三)考生离场。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可领回代保管物品,并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四)考生体检后,还须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1.检测时间:2026年10月19日(星期一)9:00。
2.集合地点:阳江市公安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99号)主楼一楼会议厅。
3.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报到,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检测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熟悉体检有关要求,以及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相关要求。
(二)考生应提前熟悉集合地点和交通路线,集合地点不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考生车辆禁止进入。请注意留意期间天气状况和集合地点的交通状况,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三)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向阳江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662-3310897。
阳江市公安局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