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等文件精神,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现就2026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学事业编制专任教师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即已经毕业、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江海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2.职称要求:具有相应学科中学副高以上教师职称;
3.专业要求:依据《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职业资格要求:应聘者须具有相应学科高中阶段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6年10月19日)。
6.具有5年或以上中学相关学科教学经历。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及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说明
(一)在编教师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二)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类表述,均包含本级数。
(三)聘用人员需服从学校分配安排和学段调整。
六、招聘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00至2026年10月23日16:00。应聘人员自行在“人事考试招聘报名平台”(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423)报名。
(二)报名须知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须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报考,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因应聘人员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栏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所读学校及专业、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计入工作经历。为方便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都需如实填写。如无单位,填写居住地址,具体到村居(如某村村民、某社区居民等);个体户或企业人员填写具体公司商铺名称等。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报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查收通知电话短信或其他自身原因,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确保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应当诚信报考,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资格审核及考试事项
(一)资格初审
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报考,并对自己的报考负责。
(二)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招聘报名平台”(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423)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10月28日9:00至2026年11月3日9:30。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参加资格复审、直接业务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需妥善保管。
(三)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直接业务考核人员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直接业务考核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现场发放《资格复审不通过告知书》。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直接业务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通知公告”(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公布。
1.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1)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双面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凭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就读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如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在编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职称证书;
(8)任教以来所获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等材料(有则提供);
(9)提供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6年10月19日)相应年限的社保缴费记录,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作为佐证: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学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材料须能相互印证,且教学经历年限不含实习、见习及非教学岗位经历。
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教学经历证明需提交原件,其余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安排
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方式。直接业务考核时间、地点将在“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通知公告”(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另行通知。
直接业务考核方式为模拟教学+现场答辩。模拟教学即面对评委上课,模拟教学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科目的教学内容,现场提供来自江门市现行中学教材。考生不得自带参考资料、电子设备、教具等进行备考和模拟教学。每位考生的备考时间为20分钟,模拟教学时间为10分钟;现场答辩即由评委提问,应聘人员现场回答,现场答辩时间为10分钟。
(五)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现场发放成绩通知单。直接业务考核成绩=模拟教学成绩*70%+现场答辩成绩*3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直接业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从高分至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及拟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直接业务考核成绩相同,以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再次相同,则加考直接业务考核,以加考直接业务考核成绩确定最终名次。加考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人员: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直接业务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通知公告-江海区教育局政务信息网”(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公布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
(二)组织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在考试结束后由江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江门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入围体检人员本人需于体检当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交由工作人员核验。
体检人员对下列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安排复检: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可以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其他事先服用药物可能暂时影响结果的体检项目。
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海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江海区教育局提前2个工作日以上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察:通过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江海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实施。
九、资格复查及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拟聘用人员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发现提交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以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组织部”(http://www.jianghaiqu.net/jhqwzzb/)公示5个工作日。
十、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制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通知书办理报到、人事关系及档案转递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出现以下情况,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在报考相同场次、相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直接业务考核成绩高低递补人选: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二、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将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江门市江海区委组织部和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无关。
十三、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江海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0-3861660(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单 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地 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区政府大院3号楼3706室
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60(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750-3861637
附件:1.2026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方案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教育概况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13日